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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
更新时间:2019-03-19 点击次数:2246

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

实验室常产生废水(无论是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法、气相液相、火焰分光光度计法、等须要排放废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需排放废气、以及废渣。由于各类化验室工作内容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的化学物质及其毒性不同,数量差别也大。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防止环境的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化验室的废气

化验室进行可能产生有害废气的操作都应在有通风装置的条件下进行,如加热酸、碱溶液和有机物的硝化、分解等都应于通风柜中进行。原子光谱分析仪的原子化器部分都产生金属的原子蒸汽,必须有的通风罩把原子蒸汽抽出室外。汞的操作室必须有良好的全室通风装置,其抽风口通常在墙的下部。化验室排出的废气量较少时,一般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但排气口必须高于附近屋顶3m。少数实验室若排放毒性大且量较多的气体,可参考工业上废气处理办法,在排放废气之前,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进行预处理。

化验室的废水

化验室每天进行化验操作,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水的排放须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污染物,称类污染物。含有此类有害污染物质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收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产生装置或其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检验。我国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高容许排放浓度总汞0.05 .烷基汞不得检出、 总镉 0.1 总铬1.5、六价铬0.5 总砷0.5 总铅1.0、总镍1.0、苯丙0.00003 单位(mg/L)   PH 6~9 、色度50、悬浮物70、生化需氧量30、化学需氧量100、石油类10、动植物油20、挥发酚0.5、氢化物0.5、硫化物1.0、氨氮15、氟化物10(低氟地区)、磷酸盐(以P计)0.5、甲醛1.0  苯胺类1.0 硝基苯2.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5.0  0.5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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